【公告】營業課事務士徵才公告
【徵才機關】:財政部印刷廠
【人員區分】:評價職位人員
【官等職等】:第5-8工等。
【職 稱】:事務士
【名 額】:1名
【性 別】:不拘
【工 作 地 】:臺中市
【上網期間】:115年3月10日至115年3月31日
【資格條件】: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(報考者通過初試,於參加複試報到時應繳交「國籍具結書」及「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」。
2.大專(含)以上畢業,且已取得學位證書者。
3.具備下列特殊資格條件者尤佳:
(1)具印刷工作經驗、印件估價及熟捻政府採購法者佳。
(2)具數據分析、資訊處理能力者佳。
【工作項目】:
1. 印件估價、開付印單。
2. 印件履約管理。
3. 每週業務定期回報。
4. 定期拜訪客戶,維繫穩定客戶關係。
5. 開發新業務。
6. 承攬印件之行政業務。
7. 協商生產規劃安排(含印後加工、貨運)。
8. 處理帳款回收相關事宜。
9. 負責處理客訴問題。
10.各種印件、印後加工詢價。
11.專案企劃管理。
12.協辦觀光工廠各項事務
13.臨時交辦業務。
【工作地址】: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。
【聯絡方式】:
1.請至本廠網站(https://www.ppmof.gov.tw/)徵才公告附件區下載(1)報名表及(2)履歷表,填妥後於115年3月31日前e-mail至chiatse@ppmof.gov.tw,並將(1)報名表、(2)履歷表、(3)學歷證件及(4)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,寄至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人事室 收(請註明應徵職稱),截止日以郵戳為憑,資料審查合格後,將於本廠網站公布資格符合名單。
2.資格符合者得參加初試,初試項目為「公文」(占25%)及「印件估價」(占75%),初試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。
3.本案正取1名,另得列備取至多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2個月內有效,審查不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,亦不退件。
4.本職缺依「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」辦理敘薪,薪資為 36,622元(第6工等本薪1級)。
【備 註】:
依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,「本部印刷廠廠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不得在本機構進用,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構之主管。對於本機構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應迴避進用。」錄取人員經查未依上開規定前段主動告知者,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;未依上開規定後段主動告知者,逕行調整服務單位,並依相關規定議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