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駐警衛勤務申訴管道之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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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印刷廠總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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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印刷廠總務室
派駐警衛勤務申訴管道之公告
一、依據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代理各機關、學校辦理「警衛勤務」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契約條款第十七條第(四)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勞務承攬派駐勞工因該委外契約而致權益受損時,可向下列單位或人員提起申訴:
(一)遇職場上或承攬人不合理對待者之申訴受理單位:
1.總務室-事務士;電話:04-2495-3126#272或271。
2.總務室-主任;電話:04-2495-3126#270。
(二)遇違反刑法或其貪汙情形者之申訴受理管道:
受理單位:政風室;電話:04-2495-3126#235、236
(三)遇有性騷擾情事情形者:
受理單位:本廠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申訴評議委員會;電話:04-2495-3126#230
三、申訴流程及方式:
(一)如有權益受損情形發生,請檢附具體事證,向本廠相關單位提起申訴,以利陳報。
(二)如屬承攬人有違反契約情事,若經本廠反映後不立即改善,將依契約扣減契約價金、終止或解除契約。
(三)若屬本廠不當指派或相關人員不合理對待者,將責請直屬主管單位改進,並視情節呈報首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