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廠生產課操作士(二)初審結果公告(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,依法晉用名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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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印刷廠人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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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印刷廠生產課操作士(二)初審結果公告
(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,依法晉用名額)
【資格符合名單】:
王○傑 劉○梅 王○霖 陳○華
以上共4人
本次甄試採初試與複試同日舉行,請初審合格人員依下列時間完成報到程序及考試;初試科目未全部參加者,不得參加複試。
一、 初試(實作測試)項目:占甄試總成績60%。可依個人需求或習慣自行攜帶滑鼠及鍵盤。
(一)筆試內容及時間:上機實作(文書編輯及排版),自115年7月21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至10時,合計60分鐘。
(二)報到地點:本廠印前組。(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段288號)
(三)報到時間:115年7月21日(星期二)上午8時30分至8時55分;報到時請務必攜帶身分證件備查,未完成報到程序者,不得參加筆試。
二、 複試(面試):占甄試總成績40%。
(一)時間:115年7月21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40分。
(二)報到地點:本廠202會議室。(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1段288號)
(三)報到時間:115年7月21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10分至10時35分;報到時請務必攜帶身分證件備查,未完成報到程序者,不得參加面試。
【備註】:
1.應考人如於甄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,請於115年7月17日(星期五)前來電至本廠(04-24953126#701 吳先生)告知需求,本廠將在考試公平原則下,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。
2.依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:「本部印刷廠廠長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不得在本機構進用,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構之主管。對於本機構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應迴避進用。」錄取人員經查未依上開規定前段主動告知者,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;未依上開規定後段主動告知者,逕行調整服務單位,並依相關規定議處。
3.報到時應填具「國籍具結書」及「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」。